液氨的施用时间
书籍:化肥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农业科学 农业出版社《化肥手册》第126页(770字)
氨的施用时间是决定最终农艺效果的一个相当重要因素。在没有考虑其它某些因素,诸如施用深度、耕性、作物种类及氮素用量等的情况下,则氨的施用时间也无从说起。
土壤环境的平衡和其它农业措施,很大程度上决定氨的施用时间。本章的其它几部分内容特别是氨的吸持和释放为确定氨的施用时间提供基础。它们为选择氨的施用时间确定了一些众所公认的指标。
1.夏作物 在新南威尔士州内陆,五月中旬以后的任何时间都可以施氨。
要求对于夏作物及早地准备土地,意指在冬季中期就该对土地注射氨。对于行间作物,这可使土层在种植之前有充分的时间固定氨,同时也为夏作物的种植避开氨的价格高峰,因为冬季氨价低于夏季。
实际上,施氨应在夏作种植前至少两星期完成。水稻例外。
水稻通常种植在耕作层浅的土壤上,而且是密植的,因此稻田要合理施氨往往是困难的。这问题得靠深度、耕性,密封状况等综合解决。对于稻田施用固体铵肥如硫酸铵,或者尿素,可能更好。
2.冬作物 在良好的条件下,氨可以安全施用,直至播种之前六个月。
实际上,一般禾谷类作物苗床的制作,只有在开始制作得深一点(15-20厘米,而不是7.5-10厘米),到了秋天中期(三月)(1),才能提供适宜的土壤环境。
与夏作物比较,它施用量较低而且注射间距比较窄,为此,施用深度就不是一个关键性的问题。
上一篇:氨在土壤中分布的各种模式
下一篇:化肥手册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