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特发性呼吸窘迫综合征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河南科学技术出版社《临床急症手册(修订本)》第264页(805字)

新生儿特发性呼吸窘迫综合征(IRDS)是指新生儿出生后不久即出现进行性呼吸困难、青紫和呼吸衰竭。多见于早产儿,也可见于剖宫产儿,以及产母患有糖尿病或妊高征的新生儿。

一、临床表现

一般在出生时情况尚好,多在生后6h内出现呼吸困难和青紫,但也有出生后即有窒息和青紫者。所有患儿都在12h内出现症状。开始呼吸变快,每分钟>60次,出现进行性加重的呼吸困难和青紫,伴呼气性呻吟,面色由青紫转为灰白,并有鼻翼煽动和吸气三凹征。

二、急救与护理

对高危儿须密切观察,早期发现并采取紧急的综合措施,细心护理使患儿度过72h,病情逐渐缓解而康复。

(1)保暖。体温保持在36~37℃之间。体温不升者,可置暖箱保暖。

(2)给氧,吸氧前应雾化,以面罩给氧较好。正压给氧的浓度以40%为宜,压力在6~8cmH2O,最大不超过15cmH2O。一旦青紫消除即应停止给氧。

(3)纠正电解质紊乱和酸中毒。纠正酸中毒可用5%碳酸氢钠每千克体重3~5ml,加于10%葡萄糖液中静脉滴注,总液量每日每千克体重60~80ml。

(4)表面活性物质补充疗法。将人工合成或自然提取的肺泡表面活性物质制剂从气管内插管滴入气管内,用药后1h症状可获改善。

(5)有脑水肿者,可用20%甘露醇每千克体重5~10ml,静脉快速滴注,但用药次数不宜过多。给抗生素预防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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