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外伤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河南科学技术出版社《临床急症手册(修订本)》第345页(2417字)
眼是暴露在外的器官,易受伤害,使视力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特别是在机械性眼外伤时常因组织破坏严重及并发症、后遗症的发生而造成严重的危害。
一、分类
1.机械性眼外伤 眼挫伤、眼表面异物、眼内异物、机械性穿孔伤。
2.非机械性眼外伤 眼化学伤及热烧伤、辐射性眼外伤、职业性毒气伤。
二、急救与护理
(一)处理创面和伤口
创面伤口处理是否及时、恰当,与伤眼的预后有密切的关系。
1.清洁创面 去除污秽和异物,用无菌生理盐水直接对创面反复清洗。
2.检查创面 用有齿镊仔细检查创面从眼睑、球结膜到结膜下,了解伤口的大小、深度。
3.复位撕脱组织 送回或剪除脱出的眼内容。眼睑组织血液供应丰富,愈合能力强,因此,不可将撕脱的组织随意撕去丢弃。
4.封闭伤口 伤口经过适当处理后应及时进行封闭,如包扎、缝合,可防止眼内容脱出,且有止血、防止感染的作用。缝合时创面对齐,并分层缝合。
(二)防止感染
创面伤口处理妥当后,应结膜下注射抗生素,点入抗生素眼膏包扎,同时全身应用抗生素控制感染。
(三)止痛
眼睑和眼球外伤后,常引起持续性疼痛,除给患者精神安慰外可针灸止疼、穴位封闭或遵医嘱给镇痛剂。
(四)止血
眼外伤造成大出血者极少见,多见于眼球内出血,影响日后视力恢复,因此,除严密观察出血外,按医嘱给以止血剂。
三、眼外伤的处理
(一)眼睑外伤
1.单纯眼睑皮肤擦伤 创面有污物时用无菌棉签擦拭后如干燥、面积较小,可不必包扎,面积较大,局部涂以抗生素眼膏后包扎,每日换药。
2.眼睑挫伤 轻度皮下出血一般可自行吸收,不必处理。如眼内出血,可加压绷紧止血,局部冷敷。如吸收缓慢,可注射透明质酸酶250~1000U于局部。
3.复合性眼睑挫伤 除上述处理外禁止擤鼻、打喷嚏,疑有颅底骨折请神经外科会诊。
4.眼睑穿通伤 如有明显的眼球突出应保护眼球,上眼睑打加压绷带,下睑裂缝合术,1个月后拆线,局部滴用抗生素眼药水。
(二)泪道外伤
泪小点和泪小管损伤后可行修复术,泪囊外伤破碎后可行泪囊摘除或泪囊鼻腔吻合术。
(三)结膜外伤
1.结膜挫伤 注意预防感染,如有污秽、碎屑,用无菌生理盐水冲洗结膜囊,滴用抗生素眼膏包扎24h。
2.结膜裂伤 裂伤小于10mm,伤口平整,则无须缝合。裂伤大者应行连续缝合。缺损较多,可行结膜瓣移植或口唇黏膜瓣移植术。
(四)角膜外伤
1.角膜擦伤 粗糙的物体接触角膜表面时,可造成角膜不同程度的擦伤,使角膜上皮缺损或剥脱,角膜感觉神经末梢外露,患者突然感到眼疼、流泪、眼睑痉挛,当瞬目或眼球转动时,疼痛加重,有异物感。
(1)检查方法:以焦点光线斜照法即可发现角膜上皮损伤。先将结膜囊内滴入2%荧光素钠1滴,嘱患者闭眼3~5min,再用生理盐水或泪水将其冲去,此时角膜上皮损伤处被染成绿色。
(2)处理方法:①用生理盐水冲洗、清洁结膜囊;冲洗后点入抗生素眼膏包扎,必要时结膜下注射庆大霉素1万U。②擦伤面积较大,刺激症状严重时,可用弱的散瞳药(2%后马托品)可减少继发性虹膜炎等并发症。③伤眼须低压绷带包扎,不可用含有类固醇皮质激素点眼,也不可随便用表面麻醉剂,以免影响上皮细胞新生。④禁忌揉眼及用力瞬目运动。⑤综合治疗,如口服维生素C,维生素A和维生素D,全身应用抗生素。
2.角膜挫伤 点入50%高渗葡萄糖或用5%~10%高渗盐水,然后点入抗生素眼膏包扎。
3.眼球穿通伤 当眼球受伤穿孔时,病原微生物可经伤口进入眼球内,因此,预防感染是极其重要的。
(1)预防感染:对大量眼内容脱出,而眼球确无保留价值、视力已完全丧失,又不能保持外观形状者,应早行眼球摘除,以免交感性眼炎发生。
(2)防治内眼炎:如伤及葡萄膜,伤后必须用1%~2%阿托品散瞳,应用皮质类固醇药物。全身应用抗生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