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毒物急性中毒的诊断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清华大学出版社《反化学恐怖医疗手册》第33页(787字)

急性中毒病情多急骤凶险,如不及时准确诊断和抢救常可危及生命。急性中毒的诊断必须结合病史、临床表现、毒物检验、现场调查加以综合分析。

一、病史

病史采集除按常规外,在下列情况未弄清之前应考虑到中毒的可能性。不明病因的多系统损害;难以解释的精神改变;外伤,特别是青年人难以解释的摔伤;年轻患者不明原因心律失常或胸病;不明原因的代谢性酸中毒;儿童出现难以解释的嗜睡、神经症状或其他奇怪行为。

二、体格检查

病情轻者应作系统检查。如有生命危险应立即急救,只作重点、有针对性的检查包括生命体征、皮肤、肺、心、神经系统、腹部、呼气、尿色等。有许多毒物的中毒表现是有特征性的,即所谓“中毒综合征”(toxidrome,toxic syndrome或symptom complex)。这些综合征不仅具有诊断意义,还有助于对中毒严重性进行判断(表1)。

表1 某些中毒综合征

三、实验室检查

(1)毒物检验:采集剩余毒物、容器、可疑食物、水样以及含毒物标本如呕吐物、第一次洗胃液、血、尿、便及其他可疑物品送检。

(2)特异检验:如疑有机磷中毒查胆碱酯酶;一氧化碳中毒查碳氧化血红蛋白;亚硝酸盐中毒查高铁血红蛋白。

(3)监测病情:宜查血常规、血糖、血电解质、肝、肾功能、心电图、血压、血气分析、X线检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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