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毒物致烧伤的特点及致伤机制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清华大学出版社《反化学恐怖医疗手册》第73页(1243字)
化学毒物所造成的损伤有很多方面,不同的伤员,损伤的侧重面不同。由于化学毒物的性质、释放方式和继发效应等原因,很大一部分伤员有化学烧伤或以化学烧伤为主要损伤的复合伤。化学烧伤是一类特殊性质的烧伤,化学物质种类和性质的多样化和各种新的化学制剂的不断涌现,要求专业人员学习、认识和重视化学烧伤的诊断和治疗。
化学烧伤不同于一般的热力烧伤,化学烧伤的致伤因子与皮肤接触时间往往较热烧伤长,因此某些化学烧伤可以是局部很深的进行性损害,甚至通过创面等途径吸收中毒,导致全身各脏器的损害。
局部损害的情况与化学物质的种类、性质、浓度、剂量以及与皮肤接触的时间等均有关系。化学物质的种类不同,局部损害的方式也不同,例如酸凝固组织蛋白;碱则皂化脂肪组织。有的毁坏组织的胶体状态,使细胞脱水或与组织蛋白结合;有的则因本身的燃烧而引起烧伤,如磷烧伤;有的本身对健康皮肤并不致伤,但由于爆炸燃烧致皮肤烧伤,并进而引起药物从创面吸收,加深局部的损害或引起中毒等。局部损害中,除皮肤损害外,黏膜受伤的机会也较多,尤其是某些化学蒸气或发生爆炸燃烧时更为多见。因此,化学烧伤中眼及呼吸道的烧伤较一般火焰烧伤更为常见。
化学烧伤的严重程度,除与浓度及作用时间有关外,更重要的是取决于该化学物质的性质。例如一般酸烧伤,由于组织蛋白凝固后局部形成一层痂,可防止氢离子透入深层组织。碱烧伤则易于向深部组织扩展。
化学烧伤的严重性不仅在于局部损害,更严重的是有些化学物质可从创面、正常皮肤、呼吸道、消化道黏膜等吸收,引起中毒和内脏继发性损伤,甚至死亡。有时烧伤并不太严重,但由于合并有化学中毒,增加了救治的困难,使治愈率较同面积与深度的一般烧伤明显降低。化学恐怖事件发生后,有时不能马上了解致伤毒物的性能,更增加了抢救的困难。
虽然化学致伤物质的性能各不相同,全身各重要内脏器官都有被损伤的可能,但多数化学物质系经肝、肾而排出体外,故这两个器官的损害较多见。病理改变的范围也较广,常见的有中毒性肝炎、局灶性急性肝出血坏死、急性肝坏死、急性肾功能不全及肾小管肾炎等。神经系统障碍、肺水肿也较常见,除了由于化学蒸气直接对呼吸道黏膜的刺激与吸入性损伤所致外,不少挥发性化学物质多由呼吸道排出,可刺激肺泡引起肺水肿。此外,尚有一些化学物质如苯可直接破坏红细胞,造成大量溶血,不仅使伤员贫血,携氧功能发生障碍,而且增加肝、肾功能的负担与损害;有的则与血红蛋白结合成异性血红蛋白,发生严重缺氧;有的则可引起中毒性脑病、脑水肿、周围或中枢神经损害、骨髓抑制、心脏毒害、消化道溃疡及大出血等。血管通透性增加,常发生严重休克,以致引起多器官系统功能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