砷中毒的救治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清华大学出版社《反化学恐怖医疗手册》第171页(3384字)
砷(As)俗称砒霜,是一种古老的毒物。在自然界中多以化合物形态混杂于各种矿石中。在自然界中很少见到天然状态的砷,大多为砷的硫化物。砷具有两性元素的性质,非金属性质更明显些。砷具有多种形态,以银灰色的结晶砷最稳定,称金属砷。元素砷的毒性极低或基本无毒,不溶于水。但砷的各种化合物,如氧化物、盐类及有机化合物均有一定的毒性,其中三氧化二砷(俗称信石或砒霜)的毒性最强,农业常用于拌种、杀灭农业昆虫及灭鼠。三氧化二砷为白色粉末,有时易混在其他食物中而造成误服中毒。
一、毒理
砷及其化合物可由呼吸道、消化道及皮肤吸收而进入人体。生产中的急性中毒,主要为吸入大量砷的氧化物。一般非生产性急性中毒多经消化道进入人体,如误服砒霜或投毒等。
砷被吸收进入人体后,约有80%蓄积和分布于体内各组织,急性中毒主要分布在肝、肾、脾等内脏,慢性中毒则分布更广,并以指甲、毛发蓄积最多。毒性高的砷化合物在肝、肾内结合迅速而牢固,比毒性低、结合差的砷化合物排出缓慢,例如三价砷的毒性较五价砷的毒性大,其排出亦较五价砷为慢。砷主要自肾脏和消化道排出。另外,皮肤、汗腺、唾液、乳汁也可排出少量。砷对机体的毒性作用是多方面的,砷的氧化物和一些盐类绝大部分属于高毒物质,对于体内酶蛋白的巯基(-SH)有很强的亲和力,特别是与丙酮酸氧化酶的巯基结合,成为丙酮酸氧化酶与砷的复合体,使酶失去活性,影响细胞的氧化、呼吸以及正常代谢,甚至可导致细胞的死亡。代谢障碍首先可危害神经细胞,引起中毒性神经衰弱症状,多发性神经炎等,尚可麻痹血管平滑肌,直接损害毛细血管,使其扩张或松弛,造成血管的通透性增强,也可使血管舒缩中枢麻痹,而导致毛细血管扩张,管壁平滑肌麻痹,形成通透性的变化,并可引起肝、肾、脾及心肌等实质器官的脂肪变性和坏死。口服中毒者可有口腔、胃肠黏膜水肿、出血、坏死及广泛性毛细血管扩张,血管壁通透性增强,平滑肌麻痹等。此外,砷还能损害细胞染色体,阻碍细胞的正常分裂。
三氧化二砷的成人中毒剂量为10~15mg,经口致死量为100~300mg,个别敏感者甚至1mg即可中毒,20mg即可致死。砷化钙的致死量约为0.8~1.2g,砷酸铅为3~4g。
二、临床表现
(1)由于工业生产引起的急性中毒很少见,可因偶然的事故而吸入。主要表现为呼吸道及神经系统症状,多有咳嗽、胸痛、呼吸困难,以及头痛、眩晕、全身衰弱等症状。重者可发生昏迷、血压下降和出现发绀,甚至可因呼吸和血管舒缩中枢麻痹而死亡。恶心、呕吐、腹痛等胃肠道症状发生较晚也较轻,三氯化砷对呼吸道刺激性更强,可引起声门水肿,以致窒息死亡。
(2)经由消化道引起的中毒,以急性肠胃炎症状为主。开始时,口内有金属味,以后可有上腹部不适、恶心、呕吐、腹痛、腹泻、水样黏液性大便或米汤样大便,有时混有血,并有里急后重、口渴、肌肉抽搐等,重症者除以上症状加重外,可有极度衰弱、脱水而出现休克,并可发生中毒性心肌病、阿-斯综合征、中毒性肝病和急性肾功能衰竭,尚可发生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兴奋、躁动不安、谵妄、四肢痉挛、昏迷等,可因呼吸中枢麻痹而死亡。部分患者中毒症状缓解后,可发生多发性神经炎,个别的可产生精神症状,如幻听或有咽下困难和发音障碍等。
三、诊断
主要根据接触史和临床表现。误服中毒应与急性胃肠炎、食物中毒及其他重金属中毒等相鉴别。从呕吐物、粪尿排泄物中,如能检出砷有助于诊断。
四、预防
(1)含砷作业车间应注意密闭设备、回收粉尘和局部通风。加强安全保卫,防止恐怖分子蓄意破坏。
(2)食品生产中禁用含砷颜料。使用含砷杀虫剂时,要加强保管和执行有关卫生制度。
(3)对砒霜及其他砷化合物应严加保管。
五、治疗
1.急救
吸入中毒时,应迅速离开中毒现场。口服中毒时应尽早催吐,洗胃(可用温水、生理盐水或1%碳酸氢钠溶液)。洗胃后应立即口服新配制的氢氧化铁(12%硫酸亚铁溶液与20%氧化镁混悬液,二者分别保存,临用时等量混合、摇匀),因其可与砷形成不溶性络合物砷酸铁,而后者不易被肠道吸收。每5~10分钟1匙,直至呕吐停止,再给以50%硫酸镁30ml导泻。如无上述药物也可给以碳酸氢钠混合液(碳酸氢钠1.25g、氢氧化钠0.1g、硫酸锰0.38g,加水至100ml),或活性炭、牛乳、蛋白水(4只鸡蛋清加水约200ml拌匀),加以吸附、收敛。
2.解毒剂的应用
(1)二巯基丙醇(BAL)为含有巯基的药物,其含有的双巯基可以与砷络合,形成一种比较稳定的络合物,阻止砷与组织细胞中的巯基络合,二巯基丙醇还可与已和组织结合的砷络合,从而释放组织酶系统中的巯基,而使酶系统重新恢复活性。
剂量及用法为每次3~5mg/kg,肌肉注射,第1~2天每4小时注射1次,第3天每6小时注射1次,此后可以逐渐减少,直至完全恢复为止。二巯基丙醇在体内30分钟达最高浓度,4小时代谢完毕,故需重复给药。此药有时可产生副作用,如呕吐、腹痛、腹泻、头痛、口咽烧灼感、手足发麻、出汗、心率加速以及血压升高等反应。一般在注射后2~4小时逐渐消失。在注射前半小时口服苯海拉明或非那根等,可防止或减轻过敏反应。此药大量使用也有毒性,尤其儿童用药时,应掌握用量不要过大。
(2)二基巯丙磺酸钠为水溶性,吸收较好。给药后,血药浓度在30分钟可达最高峰,并迅速进入各组织器官,以后血药浓度迅速下降,2小时为最高浓度的1/3,2小时后完全消失。
一般用量为每次5mg/kg。第一天每6小时肌肉注射1次。第二天每8小时注射1次。以后每天1~2次,疗程共计5~7天,此药较二巯基丙醇的副作用小,但偶有恶心、呕吐、心动过速、头痛、头晕、乏力等反应,短时间可消失。
(3)二巯基丁二酸钠(DMS)为我国创制的多种金属解毒药,毒性较低,偶可产生头痛、头晕、恶心、乏力等副作用,个别人可出现蛋白尿、管型以及谷丙转氨酶升高。本药水溶液不稳定,使用时应新鲜配制,不可加热。若溶液变成土黄色或混浊时,则不能使用。剂量:首剂2g溶于注射用水20~40ml,缓慢静脉注射(于10~15分钟注射完),以后每次1g,每天可给药1~2次,连用3~5天,也可肌肉注射,每天2次,每次0.5g。
3.对症治疗
(1)纠正脱水和电解质紊乱,可给5%~10%葡萄糖盐水加复方氯化钠溶液静脉滴注,每天输液量视病情而定,直至排尿、血压正常及呕吐停止为止。
(2)防治休克和急性肾功能衰竭,并给以保护心肌和肝脏的药物。
(3)呼吸困难时给氧,剧烈腹痛时可给止痛剂。
(4)对肌肉痛性痉挛可用10%葡萄糖酸钙溶液10ml静脉注射;急性期后,如有发生剥脱性皮炎的患者,可给促肾上腺皮质激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