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务员制度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复旦大学出版社《香港法律实用全书》第86页(2808字)

香港公务员制度是依照英国文官制度和统治殖民地的传统形式逐步发展起来的,但又不同于英国文官制度,总督与其他重要官员全由委任产生,不向选民负责。故而,香港公务员的内涵和外延也不等同于英国文官。它的适用范围是:

(1)包括上至布政司、下至清洁工在内的在编人员,以及在房屋委员会、行政立法两局非官守议员办事处、高级公务员课程中心、职业培训局、香港信用保险局、市政局和区域市政局工作,并由上述机构支付薪酬的人员。

(2)包括政务官。

(3)不包括港督。

(4)不包括其他“公共机构雇员”。香港法律将“公共机构雇员”界定为:公共机构之任何雇员或成员,不论其为临时或永久,有酬或无酬者;但仅仅拥有公共机构之股份者并不算公共机构雇员。

可见,香港公务员是一个有确定内涵的概念,包括许多不同的职系、职级、职位的公务员,其中既有华人,又有英国人及其他外籍人。这些人在港府中的地位以及对社会的重要性,则通过不同的起薪点、晋升机会及服务条件反映出来。

香港公务员,通常分为两类:一般性和职业性。一般性公务员包括政务官及行政官、秘书、口译与笔译人员、后勤官员等。他们可以被安置在任何部门工作。其中政务官被视为公职中的精萃,调动机会较多,而行政官流动机会较少,一般长期留在同一部门工作。职业性公务员通常指在一部门中运用其特殊技能进行工作的人员。一般说,这种专业与技术类的公务员,都不会提升到高于他们自己专业部门首长的职位。

香港的公务员都归布政司署管辖。布政司署属下60多个政府部门有20多万公务员。差不多所有政府功能都要由这些公务员去处理。为此,港府建立了一整套精英化的公务员制度。

香港的公务员制度既吸收了英国文官制度的优点、长处,英国的技术及管理方法,又结合了香港当地的具体情况,汲取了本地私营机构的技术、管理方法,自成一个体系,独具香港的特色:

(1)香港由于殖民地地位,并未形成代议制或民主政体;

(2)香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形成了与英国等国有很大不同的香港政务官制度;

(3)香港公务员制度未能发育、成长为以功绩为主要依据的公务员制度;

(4)香港高级公务员职位多被外籍人士,尤其是英籍人士所担任,推行公务员本地化政策是近几年的事;

(5)香港公务员制度在薪酬方面也带有殖民色彩,考虑国籍因素多于公务员的贡献;

(6)香港有多达182个公务员工会和协会,对港府的政策和施政施加影响,形成压力;

(7)香港没有形成强有力的有组织的政党,雇主协会或商会在有关机构占有自己的席位;

(8)香港政府较少干预经济,市场发育较好,人事管理引入竞争机制;

(9)香港是自由港,有比较自由的资本、劳动、工资市场,在招聘公务员方面竞争激烈;

(10)香港公务员工资福利较优厚。

香港公务员制度所追求的主要目标是:为香港政府各机关、各部门提供数量足够的、质量上乘的人力资源,并保持公务员的管理、公务员的士气、公务员的绩效处于高水平。

香港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原则为:

(1)开放原则。即:向市民公布空缺职位;客观、公正、有系统地评核报考公务员的人的资格;举行特别设计的考试或面试,从众多符合入职资格的求职人士中挑选合适的人;由作为独立机构的叙用委员会,监察聘用较高级公务员的程序,审核遴选委员会的建议;对一切公务员进行定期的、客观的工作成效评核,以成绩评核报告书为根据,决定公务员是否晋升;设立如晋升选拔委员会之类的机构,以确保所有符合资格的公务员的晋升机会都获得小心谨慎的考虑;较高级职位公务员的升级建议,需经公务员叙用委员会详细审核。

(2)连惯原则。即:提供能与私营机构作比较的薪酬和服务条件;由首长级薪酬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公务员薪酬及服务条件委员会等独立机构,对薪酬和服务条件进行定期的检讨;不断充实工作内容;保持合理升级机会,扫除升级障碍;按照工作任务变动的需要和优先次序,规划人力资源需求;制定或修订不同职系、职级公务员的招聘和退休政策;通过领导层接替规划,发掘有潜能的公务员;对有领袖潜能的公务员提供适当的培训机会和取得工作经验的场所,以便将来出任高级职位。

(3)公平管理原则。即:通过统一的办法管理各类公务员;根据划一的选拔、任用、培训、升级、薪酬、纪律等条例来管理公务员;设法确保广大公务员明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建立并维持一个使公务员信任的、有效的申诉和上诉制度;通过正式的和非正式的公务员协商组织,向公务员通报管理层的目前想法和意图,收集公务员的反映,作改进工作的参考;港府铨叙科设有员工关系组,与许多公务员工会和协会保持着紧密联系和接触,及时收集他们对政府制定政策,或修订政策时的反映。

(4)专业化原则。即:清楚地界定个别公务员和部门内每一单位的目标和工作;港府铨叙科要对新增设的职系、职级、职位等进行有系统的客观审查;铨叙科要定期进行实地视察工作情况,以确保现有职位仍不失当初设立时之原意,而该职位的所属职级也定在适当水平上;定期审查组织结构及其变化,必要时由顾问公司协助进行审查;提高效率和促进人力资源的发展;为保证政府向市民提供的服务达到真正专业化水平,必须经常研究提高政府专业能力和效率的方法;为提高政府的专业能力和效率,除购置必要器材外,还安排公务员在香港本地或到海外接受培训;对招聘有困难的职系,对香港当地缺乏足够公务员的专业,港府通过向市民提供奖学金的办法,鼓励市民报考此类专业,在他们完成学业后为政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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