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的支配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复旦大学出版社《香港法律实用全书》第532页(302字)

雇用期间,海员往往生活在海上,并不急需使用钱;但他们所赡养的人的需要在时间上是有规律的,有时这种需求会很紧急。这个问题由领薪凭证得到解决。在满足规定的条件后,海员可以将其一部分工资,在得到准许的情况下,分给在该凭证上记名的人。一旦该凭证生效,凭证上记有名字的人就可向船东直接要求支付应得的数额。

领薪凭证行使权与普通雇用法律规定的内容有所不同。根据普通法律,雇员将其工资分派他人的作法,可能是违例的。但在领薪凭证的场合,船员应得的工资将会不受“扣留”,即在工资到达海员手之前或分给别人之前不受债权人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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