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数人同时犯罪的检控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复旦大学出版社《香港法律实用全书》第585页(1622字)

数人同时犯罪,可视情况分别处理:

1.对数人分别检控

这种形式的检控限于数名被告虽然是共同犯罪人,但他们的犯罪种类不同,因此,要将他们分别检控,并且控罪内容也应写在不同的控诉状上,由法庭分别定罪量刑。

2.罪名不同,诉状合并

根据《毒品条例》,若干人被指控与毒品有关的不同罪名,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将罪名写在同一张控诉状上,同案审理,这“一定条件”是指:

(1)被指控的罪名分别是:贩运毒品、藏有毒品、吸食毒品、开办烟馆、藏有吸毒器具;

(2)被指控的若干人是在同一地点,几乎是同一时间犯与毒品有关的罪行。

对协助及教唆主犯的人的检控,可以写在对主犯的控诉状上。

3.对数人一并检控

数人同时犯罪,要尽可能对他们一并检控,指控他们犯有同一罪行或者将他们同案审理。常见的有:

(1)夜间喧哗(打麻将)

违反香港法例第228章《简易程序治罪条例》第13(1)条。

根据该条例规定,任何打麻将的声音是由参加的牌友共同制造的,因此应该将数名牌友一并控以同一罪名。

(2)在非法赌场内赌博

违反香港法例第148章《赌博条例》第6条。要将聚众赌博的人一起检控相同罪名,同案审理。该法例规定,凡在赌博场所的人均要被推定为赌徒,如果警方有证据表明被告没有参加赌博或者被告能向法庭证明自己没有赌博,他才可以免受检控。

(3)开设非法赌场

违反《赌博条例》第5(a)条。如果开设赌场的人或者“经营”赌场的人,没有参与赌博,则应对他们仅仅控以“开设非法赌场”的罪名,并且要将对他们的控罪内容写在单独的控诉状上,与指控赌博者的控诉状分开。如果开设赌场的人同时又参加赌博,则可以在聚赌人士的控诉状上写上他的名字。

(4)吸食毒品

违反《毒品条例》第8(1)(6)条。根据该条例第41条的规定,几个人分别吸毒品,只要吸食时在一起,就可以在同一张控诉状上分别写上对他们的指控,同案审理。注意这样做并不意味着指控他们共同犯罪。

(5)藏有毒品

违反《毒品条例》第8(1)(a)条。警察在搜查房屋时,如果发现几个人在房间内,并且房内有毒品,可以推定这几个人藏有毒品,因此,可以检控这几个人犯藏有毒品罪,同案审理,各个被告必须有充分理由向法庭解释才能免除检控。

(6)串谋犯罪

这属于普通法罪行。串谋犯罪,必然会有两个以上的人共同犯罪,检控时要尽可能将他们一并起诉和审理。

(7)在公众场所打架

这属于普通法罪行。打架必然会有至少两人参加,检控时也要尽可能将他们一并起诉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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