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误引导警方企图妨碍司法公正罪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复旦大学出版社《香港法律实用全书》第690页(734字)

任何人为了错误引导警方,以达到妨碍司法公正或延误司法进行的目的,故意向警方提供虚假资料,就犯有错误引导警方企图妨碍司法公正罪。

这项罪行比单纯错误引导警方的犯罪要复杂,控方必须向法庭证明下列各项:

(1)被告向警方提供明知是虚假的情报;

(2)情报是由被告直接提供给警方的;

(3)被告故意错误引导或企图错误引导警方;

(4)被告具有妨碍司法公正或延误司法进行的目的,即被告要达到阻延拘捕或审判的目的。

例如:警方在向某一潜逃罪犯的邻居调查其行踪时,邻居明知罪犯的去处却有意隐瞒,该邻居就犯了错误引导警方企图妨碍司法公正罪。

此外,还有“错误引导警察罪”,此罪是指为了错误引导警察而提供假资料、作假口供或作假指控的行为。控方必须向法庭证明下列各项:

(1)警察被错误引导;

(2)被告向警察提供的资料,作为口供以及指控都是虚假的;

(3)被告明知自己所提供的消息是虚假的。

至于被告提供的资料与所犯的罪行是否有关、被告这样行为的目的是否是为了妨碍司法公正并不影响“错误引导警察罪”的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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