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公共供水管理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826页(237字)

法国《公共卫生法典》第1编中规定:(1)任何人有偿无偿或者以任何其他方式向公众供应食用水、包括冰冻饮料,必须确保有关水体的卫生。(2)严禁使用非饮用水制作和保存供人食用的食品和商品。(3)为确保水体质量,将提取生活用水工程确定为公用事业的法令在取水点周围划定一个直接保护区和一个临时保护区;该工程必须取得直接保护区内土地的全部所有权,禁止从事任何危害水体质量的活动。(4)颁发法令宣布某提取生活用水工程为公用事业的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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