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法律知识手册

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南京大学出版社《法律知识手册》第6页(235字)

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是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只有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完全能够做到这一点。因此,社会主义法制是真正的法制。剥削阶级统治的国家不可能有真正的法制。一切剥削阶级的法,都是镇压劳动人民的工具,必然受到劳动人民的抵制和反抗;剥削阶级的法是保护剥削阶级利益的工具,剥削者即使违法犯法,也可以逍遥法外。因此,无论在奴隶制国家、封建专制国家或资本主义制度的国家,都不可能有真正的法制。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