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什么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
书籍:法律知识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南京大学出版社《法律知识手册》第36页(434字)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这一规定表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政权的组织形式,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因为:(1)它最能直接反映我们国家的阶级本质,表现了各阶级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它能把广大人民群众团结起来;(2)人民代表大会可以创立各种制度和法律,而其他任何制度则必须经过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或由它所授权的机关批准,才能生效;(3)我们国家有很多制度,如财政制度、司法制度、税收制度、教育制度等等,但这些制度只能表示我们政治生活或经济文化生活的一个方面,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代表了我们政治生活的全面,表示了我们政治力量的源泉;(4)在共产党的领导下,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组成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国家权力机关,组织全部国家机构,行使人民所赋予的权力,实现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任务。因此,它是我们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
上一篇:政权组织形式与国家性质有什么关系?
下一篇:法律知识手册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