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监外执行?
书籍:法律知识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南京大学出版社《法律知识手册》第130页(394字)
监外执行是刑罚执行的一种变通方法,是指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如果有法律规定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的,可以允许暂时不在监狱或者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而由公安机关委托罪犯原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执行,并由罪犯原属的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
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填写监外执行通知书通知执行机关。监外执行的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后,例如病愈,或是哺乳期满,如果刑期未满,仍应把罪犯收回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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