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2002年农产品出口援助优先项目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365页(270字)

美国《2002年农业安全与农村投资法案》规定,政府应当实施农产品出口商援助优先权项目。法案授权美国农业部在国际互联网上建立一个网站提供下列影响出口交易的信息以协助美国农产品出口商和未来的出口商:法律、管制和其他联邦法律及管理条件。根据法案规定,部长应向国会提交两个报告:(1)在项目可行性颁布一年以后向国会报告情况。该项目将向国外农业服务在美国以外提供的额外服务收费。(2)在颁布6个月之内和每2年之后,部长应当向国会汇报一个为农业出口寻找国外市场增长机会的全球市场策略的制定与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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