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法律知识手册

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办理什么手续?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南京大学出版社《法律知识手册》第394页(442字)

药品经营企业是指经营药品的专营企业或者兼营企业。

药品经营企业经营的药品不是一般的商品。经营药品要根据防病治病的需要,合理设立药品经营企业,沟通药品供应渠道,方便药品使用单位和人民群众购药。有的地方医药市场相当混乱,有的人以营利为目的,销售伪劣药品;有的借行医为名贩卖假药,套购倒卖、哄抬药价、诈欺群众的钱财;有的甚至贩卖危害人命的麻醉药品。这些情况,已经造成了许多不良后果,引起了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为了尽快制止制造和销售伪劣药品的混乱状况,在对药品生产企业统一计划、统筹管理的同时,对药品经营企业也必须加强管理。为此,药品管理法也明确规定,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由所在地药品生产经营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无《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工商行政管理局不得发给《营业执照》。《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应当规定有效期,到期重新审查发证。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