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名论和实在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南京大学出版社《简明西方哲学手册》第64页(836字)

中世纪经院哲学内部围绕共相和个别的关系之争而形成的两个对立的派别。由于实在论的观点是为正统基督教义进行辩护的,而唯名论的观点往往与正统教义相悖,因此实在论是经院哲学中的正统派,唯名论则是非正统派。唯名论者大多被教会视为异端而遭到迫害。

唯名论的主要代表有罗瑟林、阿贝拉尔、罗吉尔·培根、邓斯·司各特、奥康的威廉等;实在论的主要代表是安瑟尔谟、香波的威廉、托斯·阿奎那等。唯名论认为,只有个别事物才是真实的存在,共相仅仅是表示个别事物的名称、符号或概念。共相后于个别事物而存在于人的语言或思想中,因此没有客观实在性。唯名论中又有极端的唯名论和温和的唯名论之分。以罗瑟林为代表的极端唯名论,把共相看作是个别事物的名称、符号,甚至是人们语言中的“声息”。以阿贝拉尔为代表的温和唯名论则认为,共相作为表示个别事物共同性和相似性的抽象概念存在于人的思想中。实在论的基本观点是,共相是个别事物的本质,是先于并独立于个别事物而存在的精神实体。实在论也有极端的和温和的之别。以安瑟尔谟为代表的极端实在论认为共相具有客观实在性,是产生个别事物的本质和原型。以托马斯·阿奎那为代表的温和实在论虽然也肯定共相是实在的精神实体,但又认为,共相作为个别事物的本质存在于事物之中;作为事物的原型存在于上帝的理智中;作为事物的概念存在于人的理智中。

唯名论和实在论的斗争大致分为两个阶段。前期(11-12世纪)主要表现为极端派之间的斗争,即双方都把共相和个别看成是绝对对立的。晚期(13-14世纪)主要表现为温和派之间的斗争,双方都试图从各自的立场出发,对共相与个别的统一性作出某种说明。但是,无论是唯名论还是实在论,都未能正确的解决共相与个别的关系问题。唯名论和实在论关于共相与殊相、一般与个别关系问题的争论本质上是思维与存在关系的哲学基本问题的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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