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物体》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南京大学出版社《简明西方哲学手册》第97页(378字)

17世纪英国机械唯物主义者霍布斯的重要哲学着作,发表于1655年。他把哲学体系分为三个部分:《论物体》、《论人》、《论公民》,《论物体》是整个哲学体系的基础。所以这本着作的全名为《哲学原理的第一部分:论物体》,共分4篇39章。4篇的篇名是:计算或逻辑学、第一哲学、论运动和数量的规律性、物理学或论自然现象。他依据17世纪数学和力学发展的最新成果,系统地阐述了他的机械唯物主义自然观。内容有以下三点:1.哲学的唯一对象是独立存在的、占有空间的物体。物体是不依赖于人们的思想而独立存在的。2.事物的一般原因在于运动,运动本质上是物体的位移。3.一切事物都受因果必然性制约,没有偶然性的东西,也不存在超脱因果必然性的自由意志。霍布斯的《论物体》是17、18世纪机械唯物主义哲学的第一部代表着作,影响是非常深远的。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