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理智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南京大学出版社《简明西方哲学手册》第98页(639字)

17世纪英国经验派哲学家洛克的主要哲学着作。写于1671年,完成于1687年。全书共分4卷,69章,对培根提出的经验论原则,作了系统的论证,同时也集中地反映出洛克的哲学思想。他认为传统哲学在应用理智以从事哲学研究的时候往往不考察理智本身的性质和能力,就鲁莽地闯进不能找到知识的不可知领域。他把人类理智本身的考察作为哲学研究的开端,他为自己确定的目的是:“研究人类知识的起源,可靠性和范围”,从而对哲学的目的、任务和方法作了独创性的规定。第1卷的中心思想是批判天赋观念论,从知识和道德两个领域批驳了天赋论的种种辩词。第2卷提出并阐述了他那有名的“白板说”,他继承培根知识起源于感觉经验的感觉主义路线,阐明了人类知识归根到底都是从经验中来的思想。他认为一切复杂观念均由简单观念组合而成,而简单观念却直接起源于经验。他吸收了17世纪机械唯物主义自然观的成果,提出两类性质学说。他用物质微粒组合为物时的组织结构和数量关系,来说明物体的一切属性及其在人类感官上的表现,借以说明感觉的源泉,以及感觉与外物的关系。第3卷是论证各种语词形成的途径及其与观念和实在的关系。第4卷是论知识的本性、等级和范围。洛克认为人们对自己的存在有直觉的知识,对数学、道德及上帝可以有论证的知识,对外物的存在有感觉的知识。对于物质和精神实体方面则不能得到确定的知识。《人类理解(智)论》的出版,象一位久盼的客人受到热烈的欢迎,并在西欧各国哲学发展中产生巨大影响。

上一篇:洛克 下一篇:简明西方哲学手册目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