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判断与综合判断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南京大学出版社《简明西方哲学手册》第160页(548字)

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的哲学术语,也是康德区别开的两种知识类型。康德认为,在一切判断中,如果谓项的内容本已暗含在主项中的,是分析判断;如果谓项的内容是从外边加到主项上去的,则是综合判断。二者在内容上和原则上都有区别。在内容上,分析判断是解释性的,对知识的内容毫无增加:综合判断是扩展性的,对已有的知识有所增加。在原则上,一切分析判断完全根据矛盾律,建立在概念(主谓项)的同一性上;综合判断除了矛盾律之外,还要求一种完全不同的原则。例如“黄金是一种黄色的金属”就是分析判断。在这里,只是谓项澄清主项;为了作出该判断,只要按照矛盾律从黄金的概念中抽出谓项就够了。反之,“某些物体是有重量”的则是综合判断;其谓项里包含了某物的一般概念所没有实际想到的东西,从而扩大了知识;要作出此批判,不能仅靠矛盾律。康德认为,关于这两类判断的区分,虽然在他的前人那里就有了一些“迹象”,但他是“首先用自己的思考来达到这些原理”的。在他看来,唯理论的先天分析认识和经验论的后天综合认识都有其片面性,都不符合科学知识的要求。因此,他提出了先天综合判断,作为一切科学知识的可能条件。康德关于两类判断划分的思想,是对认识论和形式逻辑的一个贡献,对西方哲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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