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对精神
书籍:简明西方哲学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南京大学出版社《简明西方哲学手册》第173页(445字)
德国古典唯心主义哲学家黑格尔的哲学术语。指作为宇宙万物共同本质和基础的精神实体。黑格尔认为,绝对精神的存在是一个自我演化的过程,它是自我运动、自我发展的,整个世界就是绝对精神的自我展开,是绝对精神自身产生和创造的。绝对精神的发展有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逻辑阶段,是绝对精神作为纯粹抽象的逻辑概念,超时空、超自然,超社会的自我发展着,还没有体现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第二阶段是自然阶段,绝对精神外化为自然界,表现为感性事物的形成;第三阶段是精神阶段,绝对精神又通过自我否定,转化为精神并返回自身,先后表现为主观精神、客观精神和绝对精神。绝对精神既是客体又是主体,经过逻辑、自然和精神的三个阶段,从概念、思维转化为物质、存在,又从物质、存在转化为概念、思维,这就构成了黑格尔的全部哲学。黑格尔关于绝对精神的学说,实际上是上帝创造世界的一种更曲折、更隐晦说法。但他在阐述绝对精神发展的过程中,却表达了丰富的辩证法思想,猜测到了客观事物本身的辩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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