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学绪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南京大学出版社《简明西方哲学手册》第228页(534字)

英国哲学家,新黑格尔主义的奠基人格林的一本重要哲学着作。1883年出版。

格林在该书中首先表述了他的哲学的基本观点,认为世界的本质是一种无限的自我意识,自然依存着自我意识。人的有限的精神乃是自我意识的“再现”。他还认为,由于人有自我意识,所以具有理智的能力,科学知识才成为可能。自我意识制约着人的欲望与冲动,从而使人具有意志,成为“道德的主体”。他批判功利主义者宣扬的快乐至善的伦理说,主张“道德的善”和“能满足一个道德主体能在其中得到他所必然寻求的满足自己的东西”,因此也就是实现人的能力、本性和人自身中所包含的神圣的东西。格林还认为,社会是个人发展的条件,因而人的自我实现必须投身于社会之中,服从国家,为“公共福利”而献身,从而才真正达到了“道德的善”。“善”的本质是“共同的”,只有通过相互合作才得以实现,所以“善”的前提是任何人不能把别人当作手段来耍使,别人对我来说也是目的。他还宣称自我意识是“普遍心灵”的“再现”;而“普遍心灵”就是“理想的自我”,或自我的“理想目标”;“至善”即“上帝”。因此,格林所说的自我意识对“至善”的选择,只不过是“皈依上帝”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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