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尔士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南京大学出版社《简明西方哲学手册》第246页(1011字)

【生卒】:1839-1914

【介绍】:

美国数学家、逻辑学家和哲学家,实用主义的创始人。皮尔士出生于美国萨诸塞州的剑桥,父亲是一位数学家。在父亲的影响下,皮尔士少年时代就对数学、科学和哲学产生了兴趣。1859年,皮尔士进哈佛大学学习,毕业后在美国土地与海洋测量局工作,直到1887年退职。1872年,皮尔士在“形而上学俱乐部”作了一个学术报告,1877-1878年,他把报告整理成《信念的确定》和《怎样使我们的观念清晰》两文,发表在《通俗科学月刊》上。这两篇文章为实用主义的诞生奠定了基础。皮尔士认为,思维的功能和目的就是确定信念,信念是我们行动的准则。一个观念的意义就在于他所引起的效果。他还强调,实用主义主要是一种方法,是一种澄清各种观念的意义的方法。皮尔士是一位学识广博的学者,他在数学、科学、逻辑学和符号学等方面均有重要贡献。然而,皮尔士生前在美国的影响甚微,他的大部分着作都是后人整理出版的。皮尔士的主要着作均收集在哈佛大学出版的八卷本的《皮尔士文集》中。

实用主义的意义论 实用主义的意义论是皮尔士实用主义的基本思想,这一思想是他在1878年发表的《怎样使我们的观念清晰》一文中提出来的。皮尔士认为,实用主义不是一种哲学、形而上学或真理的理论,而是一门技术,是一种澄清各种观念(概念)的意义的方法。皮尔士指出,一个观念的意义就是它在人们的经验中所带来的实际效果。他说:“为了弄清楚一个理智的概念的意义,人们应当考虑从这个概念的真理必然会产生什么可能的、实用的结果,而这些结果的总和将构成这个概念的全部意义。”这就是皮尔士提出的实用主义关于意义的理论,亦称皮尔士原则。皮尔士所谓的效果,是指科学意义上的,即建立在经验和实验基础上的“可感觉的效果。”能够产生可感觉的效果的观念才是有意义的,否则便是神学和形而上学。同时皮尔士也指出,考虑到人类对自然界的探索和认识是一个无限的发展过程,因此一个观念只要具有可以想象到的可感觉的效果,就是有意义的。怎样确定一个观念的意义呢?根据皮尔士的学说,必须具备三个原素或步骤:首先是假设,即将单称陈述翻译成假设的形式;其次是动作,也就是在假设中要提到人的一项动作;最后是实验,即行动所产生的可观察的经验效果。皮尔士认为,这三个步骤就是确定一个观念有没有意义的实用主义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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