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金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南京大学出版社《简明西方哲学手册》第278页(507字)

【生卒】:1873-1966

【介绍】:

美国哲学家,人格主义的主要代表。出生于俄亥俄州克利夫兰。先后就学于伊利诺、艾奥瓦和哈佛大学。后以公费研究生资格去德国哥丁根、柏林和海德堡大学学习。1904年在哈佛大学获哲学博士学位,随即在加利福利亚大学、耶鲁大学和哈佛大学任教,直到退休。霍金把自我即人格看成宇宙实在性的基础。他认为人格表现为一种自由的创造意志,它是一切新事物的源泉,自我处于对象的世界核心。外部对象是按人格即自我的愿望被创造的。自我的创造活动虽然是通过其身体实现的,但身体是暂时的、有限的,自我是永恒的、无限的。因此身体从属于精神。他受罗伊斯的绝对唯心主义影响,力图把自我纳入上帝之中。把上帝看作精神的光芒,宣称上帝给我们眼睛去看,给我们耳朵去听,给我们思想去同他人交际。有了上帝才有人的自我意识和社会意识,才有人的生活价值。把承认上帝存在看成是承认他人和世界存在的保证。因此他的思想具有强烈的宗教色彩,故又被称为绝对人格主义。他的主要着作有:《上帝在人类经验中的意义》、《人性及其改造》、《人和国家》、《个人主义的永恒因素》、《科学和上帝的观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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