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丹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南京大学出版社《简明西方哲学手册》第396页(583字)

【生卒】:1941-

【介绍】:

美国科学哲学家,新历史主义学派的代表人物。早年就读于普林斯顿大学,获哲学博士学位。后任教于匹兹堡大学,曾在该校担任科学史和科学哲学系主任。劳丹是美国科学哲学界后起之秀。他从反科学实在论和坚持实用主义的立场出发,在批判地继承老历史主义学派观点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个关于科学理性及其进步的新理论。劳丹认为,科学的理性就在于它的进步性,而科学的进步性就在于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因为“科学的最普遍的目的就是解决问题。作为一种认识活动的科学的理性就是能解决最大量的经验问题和概念问题”。他认为,理论是解决问题的工具。一个理论之所以是“成功”的,并非因为可以从中推出真理性的知识,而是因为它是有效用的。他把理论分为两类,一类是特殊的学说,另一类是较为普遍的学说。他称后者为“研究传统”。劳丹认为,研究传统解决问题的效力是衡量科学进步的标志。科学的合理性就在于接受那些最有效地解决问题的研究传统。科学的发展和进步是一个研究传统不断演化,以及旧传统不断的被新传统所取代的持续过程。劳丹还阐述了他对科学哲学的看法。他认为科学哲学包括两个相对独立的部分,即“科学的概念基础”和“科学方法论理论”。他强调科学方法论研究必须与科学史和科学实践相结合。其主要的着作有:《进步及其问题》、《科学与假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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