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塔尔海洋渔业区域权益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048页(420字)

卡塔尔于1949年发布《卡塔尔宣言》,宣布:位于毗连卡塔尔领海的波斯湾公海下的,并向外延伸到属于和受邻国控制的适当距离,一旦时机成熟,可由卡塔尔统治者和邻国根据平等的原则更精确地确定其界限的海床和底土属于卡塔尔王国并受其惟一的管辖和控制。1974年,卡塔尔发布《外交部宣言》,指出:卡塔尔国根据国际法原则对国家和其岛屿海岸以外与领海相毗连的海区内自然和海洋资源及渔业拥有专属权和绝对主权权力,但不使国际航行和空中飞越的自由受到损害;这些区域的外部界线将根据已达成的双边协定决定;在缺乏任何具体协定的情况下,卡塔尔国大陆架延伸的外部界限根据国际法准则,其每一点均同测算卡塔尔和其他有关国家各自领海宽度的基线上各点距离相等的中间线,将被作为是决定因素。宣言还指出,在规定的领海区域内,卡塔尔国将拥有研究、勘察、利用、开发、捕捞、建立设施和保护区、控制和保护海床上下所有海洋和自然资源的专属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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