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鲑鱼繁殖保护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995页(277字)

日本是世界鲑人工繁殖发达国家。日本政府早在19世纪末颁布了在河川内禁止捕获鲑鱼亲鱼的法令。1934年,规定鲑鱼孵化场全部由北海道厅经营,民间团体捕获亲鱼须将卵无偿提供给厅的孵化场。二战后,日本政府1952年颁布《水产资源保护法》,对鲑鱼繁殖保护作出规定,将国内鲑鱼孵化企业全部转为国有,鲑鱼亲鱼捕获场全部实行国营化。本州等地方政府也作出规定,将人工孵化的鲑鱼采用人工放流的方式卖给政府,领取政府补助金;设立本州鲑鱼孵化放流振兴会,还颁布了《鲑鱼增殖条约》。日本政府还与苏联政府签订了捕捞鲑鱼临时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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