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1992年动植物检疫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923页(237字)
印度尼西亚1992年颁布《关于动物、鱼和植物隔离检疫的法令》,共11章34条。该法目的在于防止引入、扩散动植物害虫和疾病。“动物”、“鱼”、“植物”进口、转口或出口必须附有健康证明,在指定地点由检疫官员进行检疫。检疫活动包括检查、分离、观察,治疗、扣留、销毁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凡检疫、销毁的动植物不进行补偿。政府鼓励公众积极参与配合检疫活动。该法授予政府官员和检查官员作为检查员执行本法的权力,还对违法行为处罚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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