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禁毒简史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东方出版中心《实用禁毒知识手册》第26页(1658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彻底荡涤旧社会遗留下的污泥浊水,随即开展了全国范围的禁毒工作。1950年2月24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关于严禁鸦片的通令》,1952年10月3日,政务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毒犯条例(草案)》。东北地区早在建国前,就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各省市县成立禁毒总局或禁烟局,辽吉区人民政权1946年8月25日公布了详尽具体的《查获鸦片毒品办法》和《禁烟禁毒条例》,东北地区禁烟工作使数十万吸毒者脱离了苦海,净化了社会风气,也为其他地区的禁毒工作积累和提供了经验。华东地区亦在解放战争时期就开展了禁烟运动,如苏北行政公署曾发布《禁烟禁毒暂行办法》,严禁毒品的种、运、售、吸,并在烟毒严重的县市设立戒烟所,许多烟民边接受教育、边接受戒毒。
解放初期,烟毒最为严重的西南地区禁烟开展得如火如荼。1950年12月28日,西南军政委员会公布《西南区禁绝鸦片烟毒治罪暂行条例》,有效地指导了各地民众的禁烟斗争。其中,四川省经过三次严厉打击,为害百年的烟毒得以基本禁绝。贵州作为烟毒最烈的省会,在政府的强大禁毒宣传攻势、严厉打击罪大恶极的大烟犯和免费为烟民戒毒等政策实施过程中,仅通过一年多努力,泛滥近百年的烟毒就在贵阳基本绝迹了。
西北地区的禁毒斗争同样发动迅速,成果显赫。1950年西北军政委员会制订了《西北区禁烟禁毒暂行办法》,要求各县市以上的政府机构成立禁烟禁毒委员会,并对毒品的种运售吸等各个环节作了具体的禁止性规定。1951年,西北军政委员会又发布《关于切实注意进行没收烟毒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宣传教育,焚毁所缴获的毒品,西北地区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掀起了卓有成效的禁烟高潮,长期以来为患甚重的烟毒终于得到基本肃清。
1952年7月30日,为将残存且又顽固的各地毒犯彻底肃清,中共中央批准了公安部《关于开展全国规模禁毒运动的报告》,从同年8月10日至11月底,全国连续开展三期破案行动,共召开各种禁毒宣传会议765428次,直接接受教育的人数达7500万人,全国共收到群众检举信131万件,共检举毒犯22万名,在运动中被迫向公安机关坦白悔过的毒犯达345463名,城镇地区禁毒运动胜利结束,农村禁毒运动又随即开始。据统计,1949~1953年,全国各地各级法院共审结毒品案件22万件,依法惩办了8万多名制贩毒品罪犯,其中罪大恶极的800余名罪犯被处以极刑。全国2000万吸毒者通过强制或自戒,全部戒除了毒瘾。
新中国诞生伊始,就能够取得举世瞩目的全国禁毒运动的伟大胜利,这绝不是偶然的,从根本上说,中国共产党所代表的是各民族与国家的利益,在利国利民的禁毒运动目的方面,党和人民群众是完全一致的,这就使得禁毒运动一开始就奠定了广泛而又深厚的社会基础。具体而言,禁毒运动中所采取的几条基本措施,亦是取得禁毒胜利的必要保证:(1)建立起坚强有力的具有禁毒职能的地方基层政权;(2)制定颁布了一系列严厉周密的政策、法律与法规;(3)开展广泛有效的宣传教育,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坚决拥护和热情支持,使得禁毒运动得以顺利进行;(4)包括吸毒者在内的种、制、售、吸人员最大限度地受到应有的惩处、打击、教育或戒毒治疗,尤其是吸毒人口得以基本绝迹;(5)由政府帮助烟农换种各类经济农作物,从而铲除了国内生产鸦片的土壤;(6)地方残余的国民党势力、寄生于都市的反动会道门、帮会流氓势力以及四通八达的毒品网络被彻底扫除干净;(7)中国共产党政权廉洁、严明、高效、果断的行政作风和正面形象,她所发挥的作用和积极影响,在禁毒运动中无论怎样估计也不会过高。1953年,中国政府向全世界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已成为“无毒国”,这在世界禁毒史上堪称极为光辉灿烂的人间奇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