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伴通知的自愿性原则是什么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第二军医大学出版社《性传播疾病病征处理手册》第102页(236字)

性伴通知的自愿性原则,就是性伴通知必须自愿。无论病人是否愿意协助进行性伴通知,但他都应得到所有必需的治疗和咨询。

有时,病人尽管已经告知他的性伴是谁,然而也不希望医生进行性伴通知和追踪。在这种情况下,医生需要考虑性伴及其他人(如胎儿)患病的危险性,从医学伦理角度决定是否要通知性伴。但是,也应该在与病人充分的咨询和讨论的基础上,说明通知性伴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然后再作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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