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亚硫酸钠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食品添加剂手册》第51页(1326字)
别名 连二亚硫酸钠、次亚硫酸钠、保险粉
编码 GB 05.005
化学结构
Na2S2O4 相对分子质量 174.11
性状 白色至灰白色结晶性粉末,无臭或稍有二氧化硫特异臭。有强还原性,极不稳定,易氧化分解,受潮或露置空气中会失效,并可能燃烧。加热之更易分解,至190℃时可发生爆炸。易溶于水,不溶于乙醇。本品是亚硫酸盐类漂白剂中还原、漂白力最强者。
制法
(1)在锌粉悬浮液中通入二氧化硫得连二亚硫酸锌,再加入烧碱液制得。
(2)将锌溶于亚硫酸氢钠溶液,加石灰乳得连二亚硫酸锌钠沉淀后,进一步精制制得。
(3)由甲酸钠、二氧化硫、纯碱在醇溶液中反应制得。
质量标准
鉴别方法
(1)取本品水溶液(1+100)10mL,加硫酸铜溶液(1+20)2mL,显灰黑色。
(2)取本品水溶液(1+100)10mL,加高锰酸钾溶液(1+300)1mL,溶液的颜色立即消失。
(3)本品呈现钠盐反应,参见氢氧化钠鉴别方法。
毒理学依据
1.LD50 兔口服600~700mg/kg(bw)(以SO2计)。
2.ADI 0~0.7mg/kg(bw)(二氧化硫和亚硫酸盐的类别ADI,以二氧化硫计。FAO/WHO,1994)。
使用 漂白剂、防腐剂、抗氧化剂。
1.使用注意事项 参见亚硫酸钠。
2.使用范围及使用量 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2760-1996)规定:蜜饯、干果、干菜、粉丝、葡萄糖、食糖、冰糖、饴糖、糖果、液体葡萄糖、竹笋、蘑菇及蘑菇罐头,最大用量0.40g/kg。残留量以二氧化硫计,竹笋、蘑菇及蘑菇罐头不得超过0.05g/kg;食糖、粉丝及其他品种不得超过0.1g/kg;液体葡萄糖不得超过0.2g/kg;蜜饯不得超过0.05g/kg。
生产冰糖时多在溶糖时一次加入,其用量通常控制在0.28%~0.3g/kg,成品SO2残留量可不超过0.01~0.015g/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