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兰素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食品添加剂手册》第413页(1367字)
别名 4-羟基-3-甲氧基-苯甲醛,香兰醛
编码 GB I1188;FEMA 3107
化学结构
C8H8O3 相对分子质量 152.15
性状 白色至极微黄色结晶,具有香荚兰豆特有的香气和口味。易溶于乙醇、乙醚、氯仿和丙二醇。沸点170℃。
制法
(1)由邻氨基苯甲醚经重氮水解生成愈疮木酚,然后用愈疮木酚在对亚硝基二甲基苯胺和催化剂存在下,和甲醛缩合,生成香兰素。
(2)由亚硫酸盐纸浆废液中的木质素经氧化制取。
(3)由丁香酚异构化和氧化制取。
质量标准
鉴别方法 取本品0.5g,加水10mL,加温溶解,加入三氯化铁溶液(1+10)3滴时,显蓝紫色。将该溶液在80℃左右加热5min,则变成褐色,生成白色或灰白色沉淀。另取本品1g,加入亚硫酸氢钠试液5mL,在温水中边加温边摇混溶解,再加入硫酸(1+20)10mL,在60~70℃加热约5min后,放置时析出结晶。
毒理学依据
1.GRAS FEMA 3107;FDA 182.60。
2.ADI 0~10mg/kg(bw)(FAO/WHO,1994)。
使用
使用范围及使用量
(1)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2760-1996)规定:可按生产需要适量用于配制各种食品香精中。
(2)FEMA规定:最高参考用量为软饮料,63mg/kg;冰淇淋、冰制食品,95mg/kg;糖果,200mg/kg;胶姆糖,270mg/kg;胶冻及布丁,120mg/kg;焙烤食品,220mg/kg;糖浆,330~20000mg/kg;巧克力,970mg/kg;调味品,150mg/kg;人造奶油,0.20mg/kg。
(3)实际使用参考:在食品香精中,本品是用途最广的香料,被广泛用作增香剂,不仅用于配制香荚兰豆香精,而且用于配制奶油、巧克力、太妃及许多类型的果香,根啤、冰淇淋、苏打等香精。以冰淇淋、巧克力和饼干生产中消耗量最大。本品常被直接使用于食品中。也广泛用于烟用香精中。在最终产品中的用量通常为0.004%~0.5%。但在糖霜及糕点顶部涂布料中用量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