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中南大学出版社《临床医嘱手册》第300页(181字)
说明:此例为60kg体重,烧伤面积30%,浅Ⅱ度,输液量根据输液公式计算所得。即伤后第一个24小时,每1%烧伤面积每千克体重应补液1.5ml(小儿2.0ml),其中胶体和晶体液的比例为0.5∶1,另加5%葡萄糖2000ml(小儿按体重计算)补充水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