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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理组织检验材料的采取、保存及送检

出处:按学科分类—农业科学 农业出版社《动物检疫手册》第343页(781字)

(一)病料的采取

1.对病情不明的尸体采样时,应尽量做到全面、系统采取,分开装瓶固定,贴上标签。

2.刀剪等工具要锐利,切割应迅速而准确,切忌采用拉锯式的来回切割和挤压病料。

3.采取的病料应包含有病变及其附近眼观正常的组织,并要取器官的重要结构部分,如肾脏应有皮质、髓质和肾盂,肝、脾、肺等应有包膜、被膜。病料不宜过厚过大,以2-3厘米左右为宜。取得的组织块应尽早放入固定液中。盛组织块的容器要大些,以防组织块挤压变形。采取胃、肠等有粘膜组织的器官时,将浆膜贴于硬纸板上,既不挤压,也不要用水冲洗,以避免改变其微细结构。多个材料共装一瓶时,为避免混淆,应给每个组织块附以标签(铅笔写后浸油),分别用纱布包好,再进行固定。固定时间一般为12-24小时左右。

(二)病料的保存 采取的病料通常使用10%福尔林固定保存。冬季为防止冰冻可用90%酒精。固定液用量为固定材料的5-10倍。

(三)病料的送检

1.远距离送检的材料,必须浸泡在固定液内,或者是已经固定好的组织。

2.送检时,将装有病料的容器,用蜡严密封口,放塑料袋内包扎,再放入坚固的容器内邮寄或派专人及早送检。也可将固定好的组织用浸湿固定液的脱脂棉或纱布包裹,再用塑料布或油纸包好送检。

3.送检时应附有剖检记录、固定液种类、病料种类、数量、送检目的与要求等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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