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的含义及分类
出处:按学科分类—农业科学 中国农业出版社《绿色食品蔬菜农药使用手册》第10页(2524字)
农药的含义较深广,它是指用于防治危害农作物(包括蔬菜、花卉)、林木及其产品的病原菌、病毒、病原线虫、害虫、害螨、鼠类、病媒昆虫、杂草以及调节昆虫、植物生长发育的各种药剂,有的还包括提高这些药剂效力的辅助剂、增效剂等。这些均属于农药的范畴。
农药品种繁多,品种不同,其功能、用途不同。大多数农药品种只具备一种功能,如杀虫剂不能用于防治病害或防除杂草,反之也如此。但近年来复配农药品种大量增加,有的具有多功能,如虱纹灵由扑虱灵与井冈霉素复配而成,既能杀虫又可防病。为便于合理用药,现按原料来源、防治对象、用途或作用进行分类。
1.按原料来源分类
(1)无机农药 由无机物合成的农药,如石硫合剂、波尔多液等。
(2)有机农药 经人工合成的有机农药,品种最多,使用最广,如敌百虫、辟蚜雾、辛硫磷、百菌清、甲霜灵、除草通等。
(3)生物性农药 烟碱、链霉素、BT乳剂、扑虱灵等由植物、抗菌素、微生物制成的农药。
2.按防治对象分类
(1)杀菌剂 防治植物病害的药剂,如波尔多液、多菌灵、克露、普力克、抗霉菌素等。
(2)杀虫剂 防治农、林、卫生、贮粮及畜牧等害虫的药剂,如敌敌畏、敌杀死、灭杀毙、川楝素等。
(3)杀螨剂 防治害螨的药剂,如三氯杀螨醇、螨克、三唑锡等。
(4)杀线虫剂 防治植物病原线虫的药剂,如克线磷、丙线磷、克线丹等。
(5)除草剂 防除杂草和有害植物的药剂,如除草醚、丁草胺、拿捕净等。
(6)植物生长调节剂 促进或抑制植物生长的药剂,如乙烯利、赤霉素、抑芽敏等。
3.按杀菌作用分类
(1)保护剂 于植物发病之前施药,抑制或杀死病原物,保护与预防植物免受侵害的药剂,如波尔多液、代森锰锌等。
(2)治疗剂 于植物发病之后施药,制止病原物继续扩展或消除病原物危害的药剂,如百菌清、多菌灵等。治疗剂还可划分为三种类型。
①表面治疗剂:植物发病后施药,能杀死植物表面病菌的药剂,如粉锈宁防治白粉病。
②内部治疗剂:药物进入植物组织后,可抑制或杀死病原物的药剂,如甲基托布津等。
③外部治疗剂:主要用于果树、林木。在树干或枝条感染病害后,用刀子先刮去病组织,再涂以药剂,达到保护和治疗作用,如843康复剂。蔬菜上不需用此类药剂。
4.按杀虫作用分类
(1)胃毒剂 经害虫的口器进入体内,通过肠胃吸收发挥杀虫作用的药剂,如敌百虫、敌杀死等。
(2)触杀剂 经害虫的体表渗透进入体内发挥杀虫作用的药剂,如辛硫磷、烟碱等。
(3)熏蒸剂 以气体状态通过呼吸系统进入虫体发挥杀虫作用的药剂,如敌敌畏、磷化铝等,其中磷化铝专用于仓库贮粮害虫防治。
(4)内吸剂 药物被植物吸收后在体内传导散布,存留或产生代谢物,使取食植物组织或汁液的害虫中毒死亡的药剂,如呋喃丹、铁灭克等剧毒农药,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5)拒食剂 害虫取食药物后,能破坏其正常的生理机能,使害虫清除食欲,直至饿死的药剂,如拒食胺、抑食肼等。
(6)诱致剂 根据害虫的趋化性、生理性等特点,可引诱害虫接近,以便集中消灭或用于虫情测报的药剂,如糖醋药液、性诱剂等。
(7)驱避剂 驱散或使害虫忌避,保护人与畜及粮食和衣物不受侵害的药剂,如避蚊油、卫生球等。
(8)不育剂 害虫取食后或接触一定剂量的药物后,可破坏其正常的生殖功能,使害虫不能繁殖后代的药剂,如六磷胺等。
(9)拟激素剂 用来干扰害虫体内激素的消长,改变其正常的生理过程,使之不能完成整个生活史,从而消灭害虫的药剂,如拟保幼激素等。
5.按除草作用分类
(1)触杀性除草剂 通过接触药物而杀死杂草的药剂。这类药剂只能杀死杂草的地上部分,对地下部分作用不大,因此只是用于除灭由种子发芽的一年生杂草,对于由地下根茎发芽的多年生杂草效果不好,如除草醚、敌稗等。
(2)内吸性除草剂能被根、茎、叶吸收,并在杂草体内输导、散布、存留而杀死杂草的药剂,如乙草胺、阔叶净等。
(3)选择性除草剂 对某些种类的杂草有较强的杀伤作用,而对另一些种类的杂草杀伤力较小,或在一定用量范围内完全无效的药剂,如盖草能、阔叶净等。
(4)灭生性除草剂 对所有杂草和蔬菜作物都有杀伤和抑制作用的药剂,如克芜踪、百草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