宰前检验的组织及步骤
出处:按学科分类—农业科学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肉类工业手册》第718页(1196字)
宰前检验要求兽医结合屠畜的宰前管理,迅速而准确地从待宰畜群中剔除病、弱牲畜。因此必须做好宰前检验的组织工作,并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步骤进行操作。宰前检验基本程序如图5-1-1所示。
图5-1-1 宰前检验的组织及步骤示意图
(一)入厂(场)验收
目的在于防止病畜误入宰前饲养管理场。为此,在入场验收中,须认真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1.查证验物,了解疫情
当屠畜运到屠宰厂(场)后,在卸载之前,兽医检验人员应首先向押运人员索取屠畜产地兽医部门签发的检疫证明,了解屠畜产地有无疫情,并亲临车、船,仔细察看畜群,核对牲畜的种类和头数。如发现数目不符或有途中发病、死亡情况,必须认真查明原因。如果发现疫情或有疫情可疑时,应立即将该批牲畜转入隔离圈内,进行仔细的检查和必要的化验,确诊后按规程妥善处理。
2.视检屠畜,病健分群
经上述查验认可的畜群,准予卸载并进行外貌检查。为了便于检查验收,做到病、健分群,应在卸载台到圈舍之间设置狭长的走廊。兽医人员在走廊旁的适当位置逐头视检行进中的屠畜,并在病畜、可疑病畜以及国家禁宰牲畜的体表分别打上标记。在走廊的近圈端分出叉道口并设置活门,由专人把守,按所作标记将病畜与禁宰畜分别移入隔离圈。
3.逐头检温,剔除病畜
屠畜入圈后,应让其安静休息,给予充分饮水,4h后施行逐头检温,将体温异常的牲畜移入隔离圈。
4.个别诊断,按章处理
隔离出来的病畜和可疑病畜,经适当的休息后,进行详细的临床检查,必要时辅以实验室检验,予以确诊,按章作相应处理。
(二)住场检查
入场验收合格的屠畜,进入健康饲养圈,一般休息2d后屠宰。在宰前饲养管理期间,兽医人员应经常深入圈舍进行观察、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送宰检查
进入宰前饲养场的健康牲畜,经过2d以上的饲养管理之后,即可送去屠宰。为了最大限度地控制病畜,在送宰之前需再进行详细的外貌检查和逐头测温,这对于控制炭疽之类的急性传染病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