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内加尔1990年渔业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028页(273字)

塞内加尔于1990年9月5日颁布《关于1987年实施海洋渔业法规及相关捕区域规定法案修正案》。该法案主要修正1987年的《海洋渔业法规》。1987年法规是在几个行政法规(包括根据捕鱼船的类型分配捕鱼区域的法规等)颁布后出台的。塞内加尔在1990年决定修正1987年法规,其原因是:(1)考虑到渔业不断发展,捕鱼船已进行整修并已扩大了捕鱼范围;(2)海洋研究中心提供的渔业研究数据;(3)提出关于改变已测算的渔业捕鱼区域的基线的建议。基于以上因素,该法案中根据渔船的类别对捕鱼区域进行了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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