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农业科学 中国农业出版社《绿色食品蔬菜农药使用手册》第144页(961字)

名称 丁草胺(灭草特、去草胺、歇特,butachlor)。

理化性质 纯品为淡黄色油状液体,在常温下不挥发,遇光不易分解,在pH7~10内稳定。20℃时在水中的溶解度为20毫克/千克,易溶于甲醇、乙醇等有机溶剂。在土中淋溶深度不超过1~2厘米。制剂外观为棕黄色或紫色透明液体,pH6~7,常温下稳定贮存期达两年以上。

毒性 原药大白急性经口致死中量LD50为3300毫克/千克,家急性经皮致死中量LD50为4080毫克/千克。按我国农药急性毒性分级标准,丁草胺属于低毒性除草剂。

制剂 60%、50%丁草胺乳油。

作用特点 丁草胺是一种选择性芽前土壤处理剂。通过杂草芽鞘吸收进入植物体内。抑制蛋白酶,破坏蛋白质合成,导致杂草死亡。适用于十字花科、伞形花科、菊科等蔬菜田间除草,可有效防除稗草、千金子、马唐、蟋蟀草、尾草、异形莎草、水莎草等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对部分阔叶杂草均有良好的杀灭效果。

使用方法

1.防除十字花科、伞形花科、菊科菜田杂草,应掌握在播种后出芽前或者移栽前,每公顷用50%丁草胺乳油1500毫升,加水750千克稀释液进行均匀喷雾。

2.防除莲藕、茭白等水生蔬菜田杂草,可在水生蔬菜移栽后5~7天,每公顷用50%丁草胺乳油1500毫升,加水750千克稀释液喷雾。或用50%丁草胺乳油1500毫升,拌细砂450千克撒施。施药后3~5天内,保持水深3~4厘米为宜。

注意事项

1.丁草胺对人眼睛和皮肤具有刺激作用,若溅入眼睛内,应立即用清水冲洗,送医院诊治。

2.丁草胺对类毒性很高,在养殖鱼虾水生菜田不可使用。残药或清洗液不能倒入池塘、河流中,以免对水生动物造成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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