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治安警察厅
书籍:澳门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南人民出版社《澳门手册》第97页(459字)
澳门政府具有军事化性质的机构,直属于澳门保安司令领导,自1691年3月14日澳门政府成立以来,治安警察已有300多年的历史。该厅的基本任务是:参与民防以及维护社会治安,制止犯罪,维护公共秩序及安宁,保护公共及私人财产,办理有关移民的事务。该厅的组织有指挥部、参谋及领导部门,各警察分区及一般支援部,服务及训练组织。指挥部的负责人是厅长和副厅长。参谋与领导部门设有参谋长、协调参谋。该厅下属部门有:人事管理及一般事务科、情报科、行动科、会计科、行政委员会、纪律委员会、法律顾问科、法律事务科等。特警队是为保障公共秩序和迅速出动而特别设立的单位,直属于厅长,作为一支后备部队,其任务是对付罪犯(特别是持械的)以及应付骚乱,押送财物(特别是巨款),保护重要人物以及特别重要的设施,严密巡逻需要特别注意的地区。该厅除厅长、副厅长各1人外,还有督察、科长、总警司、警司、区长、副区长及警员等。其军衔规定是:厅长不超过中校;副厅长为少校或上尉军衔;督察一般由上尉或中尉军衔者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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