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娱乐博彩监管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南人民出版社《澳门手册》第222页(2097字)
为了加强对娱乐博彩业的集中统一管理,维护专营者和其他合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制止非法博彩和经营依法受到管制的娱乐业,澳门政府在多个法令中规定了对娱乐博彩的监管办法,散见于不同法令中的法律规定,这些可看做娱乐博彩监管法。1.娱乐博彩业的范围。该业是旅游之外经营包括博彩在内的其他娱乐业务的行业。主要有:各种不同形式的博彩;电影院及剧院;游戏机及影像游戏机;桌球及保龄球;蒸汽浴及按摩;健康俱乐部性质的场所;理发店、发型屋及美容院;公开的娱乐及表演;卡拉OK;色情物品场所;婚姻介绍所;职业介绍所;健身院及健美院;奖券销售、抽奖等;制作及导演影片;卖物会;展销会及拍卖。2.监管机构。澳门政府下设的“博彩监察暨协调司”是对博彩业及奖券销售、抽奖等活动进行监督的机构。其他的娱乐行业,则分别由澳门市政厅、旅游司、澳门文化司署、劳工暨就业司、体育总署以及澳门治安警察厅监管。除博彩业的专营需由政府以法律特许外,经营其他娱乐行业,必须由当事人提出申请并得到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发给执照后方可经营。当事人申办电影院、戏院、美容院、公开的娱乐表演、色情场所等,需向市政厅申请;申办蒸汽浴、按摩室、卡拉OK等,需向旅游司申请;导演及制作影片、广告片等,需向澳门文化司署提出申请;开办职业介绍所,需向劳工暨就业司申请;开办健身院及健美院,应向澳门体育总署提出申请。当事人在申请中需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资料和证明文件、所经营的物业种类、经营场所的名称及所在地、营业时间、所雇用雇员人数等。当事人经营娱乐行业的申请应符合下列法定条件:(1)申请人达到法定年龄,具备法定的资格(如专业资格);(2)保证能依法纳税;(3)所开办的娱乐性质的场所具备安全、卫生条件;(4)保证依法控制噪音等污染。政府主管部门在依法批准前,尚需征得澳门土地工务运输司、卫生司和消防队的意见。澳门总督基于公共利益,有权通过批示中止任何娱乐行业经营业务。当事人已申领到经营娱乐业营业执照后,在下列情况下,其营业执照也可被有关当局依法吊销:(1)开业人为禁治户人,无力经营有关业务;(2)所经营业务明显妨害公共秩序、安全、安宁和卫生;(3)开业人不再符合经营业务的法定条件;(4)不依法经营业务者;(5)执照人自然死亡等。3.对娱乐博彩活动的监管。(1)对博彩业的监管。澳门博彩监察暨协调司属下的博彩监察厅,有权在各赌场博彩大厅和博彩场所,对专营公司经营的博彩活动进行经常性的稽查,对赛马、赛狗及彩票经营活动是否遵守法定规则进行稽查;监察各专营公司是否依法纳税;监管各专营公司是否在经营中遵守纪律、合约和管理规章;对违法者进行罚款;预防和制止在博彩场所从事非法活动;有权制止任何人在任何地方从事或开展未经批准的博彩活动。(2)对违法博彩的处罚。按规定,年满21岁以下的澳门居民及受雇于政府各部门的公职人员均不得参与博彩,违法者会被处以罚款或受公职人员纪律制裁。非法经营或参加幸运博彩,即在法律准许的地方之外经营及进行任何博彩,包括在公共场所和私人场所进行博彩,利用博彩放高利贷者,将处以两年以下的监禁,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违反赛马规则者,现行法律也处以重罚,包括对参赛马匹投毒和使用暴力者,非法外围投注者,蓄意向未经批准的人士投注者,将分别处以1年或两年以下的刑罚,并处以100万澳门元以下的罚款。对犯罪工具,包括车辆及其他财物,均予以没收。4.对其他娱乐业的监管。现行法律对博彩以外的娱乐业的经营规定了严格的监管措施,对违法者给予不同的处罚。(1)关于经营时间。对其他娱乐业的经营时间,法律均有明确规定,一般是限制娱乐行业的经营者在晚上10时或12时以后,早上6点或8点以前从事经营活动。如健美院的营业时间为早上6时以后,午夜零点前。(2)关于经营地点。法律对娱乐业的经营地点一般也有明确的限制性规定,如蒸汽浴与按摩只能在酒店、旅馆、住宅式酒店或度假村内经营。(3)关于经营方式。法律对此也有限制性规定,如经营按摩的场所不得展示按摩师;也不得在专门沐浴的地方设独立小室。对于经营色情物品的场所,法律禁止在向公众出售书籍、杂志及报纸的地方陈放色情物品;禁止将色情物品陈放在橱窗一类的地方;禁止在商业广告中宣传色情物品;禁止生产有色情和淫亵内容的物品。(4)对青年的特别保护。澳门法律规定,未成年人不得经营娱乐场所,禁止穿校服学生进入游戏机室,禁止15岁以下未成年人进入经营游戏机、影像游戏机、桌球和保龄球的场所。禁止未满18周岁者进入蒸汽浴室及按摩场所,禁止色情场所向未满18岁者出售色情物品,禁止未满18周岁者接触色情物品及色情录影带等。(5)对违法者的处罚。发出执照的机关和澳门治安警察厅有权监管娱乐行业的经营,有权对违法经营者给予下列处罚:娱乐行业所有人在经营中违反上述限制性规定者,将依法分别处以3000澳门元以上,5万澳门元以下的罚款,对无照经营上述限制性规定者,可处以1万至5万澳门元的罚款;申领执照时作虚假声明者处以5000至3万澳门元的罚款。当事人对处罚不服者,可向澳门行政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