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区中级法院
书籍:澳门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南人民出版社《澳门手册》第306页(278字)
其职责是接受对初级法院和行政法院裁决的上诉,对其裁决仍不服则需上诉到澳门特区终审法院。依照澳门现行的法院组织法和诉讼法,葡萄牙的最高法院和澳门的高等法院内部均常设民事、刑事等专门庭。进行审判时则采用法院全会和分庭两种形式。全会和分庭拥有不同的审判权限,包括管辖权限和上诉审理权限。其中较为特别的是,法院全会有权审理就分庭所作裁决提起上诉的案件,审理分庭之间管辖权的冲突。最高法院审理有关案件,通常仅就统一司法见解而对法律适用进行审理,一般不作事实审。对澳门特区中级法院的设置,将由澳门特区制定法律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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