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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清查有哪些种类?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会计师实用全书》第35页(393字)

财产清查按照不同的标志,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别:(1)按清查的范围,可以分为全部清查和局部清查。全部清查是对企业所有的财产和结算往来进行全面盘点,查询;局部清查是对某一部分财产物资进行查询、盘点。(2)按清查的时间,可以分为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定期清查是按预先安排的时间对财产物资进行清查,一般在年度、季度或月度末结帐时进行;不定期清查是按事先并未规定清查日期,而根据实际需要临时进行的清查;(3)按清查的方法,可分为实物、现金的清查和银行存款、债权债务的审查,对前者,主要是通过盘点数量进行清查;对后者,主要是通过核对帐目进行。上述分类并不是相互分割的,对同一种财产,可以有不同的清查方式,如对现金的局部清查是每日都要进行的定期清查,对银行存款的局部清查一般是定期在月末进行,而对上述两项财物,若有必要,也可以进行临时性的不定期检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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