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会计师实用全书》第88页(206字)
总帐与明细帐进行核对的一种方法。根据本期材料收发的差额与材料期末期初余额的差额相等的原理进行对帐的。由于:期初余额+本期收入额—本期发出额=期末余额,所以,本期收入额—本期发生额=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采用差额核对法,只核对本月有收发业务,余额发生变动的材料明细帐。该方法适用于每月有收发业务的材料品种较少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