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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存定额、交款补货”的管理方法是什么?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会计师实用全书》第117页(339字)

零售企业委托代销店代销商品,一般采取“库存定额,交款补货”的管理方法。即,零售企业根据代销店的经营规模,拨给它一定数量的代销商品,作为其库存定额,代销商品按零售价计算,代销店需按规定的零售价销售,零售企业按代销额的一定比例付给代销店手续费,代销店以收入的销货款从零售企业补进商品。零售企业将商品拨给代销店时,作为商品移库处理,借记“库存商品——委托代销商品”科目,贷记,“库存商品——××实物负责人”科目。代销店交款补货时,①借:现金,贷:营业收入;②借:营业成本,贷:库存商品——委托代销商品;③借:库存商品——委托销售商品,贷:库存商品——××实物负责人。当零售企业付给代销店手续费时,借记:“经营费用”,贷记“现金”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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