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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企业对商品调价如何进行核算?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会计师实用全书》第119页(241字)

零售企业一般采用售价金额核算制。当调整售价时,应对调价商品进行盘点,查明库存数量后,实物负责人要填制“调价商品调整单”。财会部门据此审核后,进行帐务处理。调高售价时,调增库存商品价值和商品进销差价。即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调低售价时,调减库存商品价值和商品进销差价,即借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如果接到物价部门通知,调整的是进价,则无需调整库存商品价值和商品进销差价,亦不作帐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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