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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期储蓄存款利息如何计算?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会计师实用全书》第143页(492字)

活期储蓄存款利息计算的方法是:(1)利用“利息查算表”进行计算。该表由银行编制,发给各储蓄所,表中分360天,金额从元以上到1000元,按规定利率从存入日起至最后一个6月30日止的利息数,每笔利息算至厘。储蓄员利用该表可查出任意一笔本金从存入之日起的利息数。(2)由于利息查算表一般不公开出售,储户要知道自己存款的利息,可以按公式求得,计算公式为:利息=本金×存入天数×月利率÷30

上式中“本金”和“月利率”都是已知数,关键是天数的计算方法:每月不分大月小月按30天计算,存入之日和6月30日(结息日)均应计算应付利息。此外,银行规定:(1)元以下不计息,(2)支取款项时从支取日起至6月30日应扣减利息,(3)每年结息日算出应付利息总额后要加入本金再算至下一年结算日的应付利息。例如某同志3月5日存入300元,设月利率为1.8‰,则他该笔存款至6月30日的利息为:300×116(天)×1.8‰÷30=2.088(元)。(天数为:3月份26天,4、5、6、均为30天,共11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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