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所有制企业中哪些资产属于国有?
书籍:会计师实用全书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会计师实用全书》第403页(444字)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所有界定的暂行规定》,集体所有制企业中下列投资形成的资产属于国有:(1)各级人民政府、国家行政部门或国家其他单位用各种形式的实物投资、货币投资和所有权应属国家的无形资产投资所创办的以集体所有制名义注册登记的企业单位,其资产所有权界定参照全民所有制企业单位的产权界定办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属于无偿资助的除外;(2)全民所有制企业单位用国有资产在集体企业中的投资以及按照投资份额应取得的资产收益留给集体企业发展生产的资金;(3)其他法律、法规应属国有的资产。此外,各级政府部门和全民所有制企业单位交给集体企业使用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及其他资产,依法按照合同或其他合法方式归集体企业所有的,其资产所有权从交付之日起转移;凡没有依法转移所有权的,仍属国有资产。对于确无能力按照规定偿还国家或全民所有制单位借款的集体企业,经债权、债务人双方协商同意,并经财政、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批准,可以将债权转换为所有权,按国家有关规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