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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是偷税?对偷税行为的直接责任者如何处理?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会计师实用全书》第431页(315字)

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薄、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称为偷税。对偷税行为的直接责任者的处理方式有两种:(1)有偷税行为而不构成犯罪的,除限期补缴所偷税额外,由税务部门处以所偷税额五倍以下的罚款。(2)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构成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五倍以下的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构成犯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五倍以下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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