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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承租经营者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会计师实用全书》第460页(382字)

选聘企业承租经营者,是搞好租赁经营的重要环节。承租经营者是企业租赁期间的法定代表人,行使厂长职权,对企业全面负责。因此,承租经营者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厂长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企业法》和《关于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引入竞争机制,改革人事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企业经营者应具备如下基本条件:(1)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社会主义经营方向,能够对企业国有资产增值负责;(2)懂得有关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3)熟悉本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善于经营管理,有组织领导能力;(4)具有相当的文化程度和专业知识;(5)有效强的商品经济观念和开拓创新精神,廉洁奉公,作风民主,身体健康。此外,对承租经营者来说,还应具备与所租赁企业的资产成一定比例的个人财产(其中应当有一定比例的现金)作为担保,以承担企业亏损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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