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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的损益分配有哪几种方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会计师实用全书》第604页(418字)

合伙企业的损益一般都在合伙契约中订明分配比例,如果合伙契约中没有明确规定损益分配率,则各合伙人应平均分配损益,如果合伙企业只规定收益分配率,则发生净损失时则按收益分配净损失。合伙企业损益的分配方法,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种:(1)固定比率法:是各合伙人考虑了影响收益分配比率的各种因素以后,共同拟定的损益分配比率;(2)资本比率法:一般来说,如果合伙人投入的资本是合伙收益的重要决定因素,则可按投入资本的比率分配损益,具体运用时,又有按期初资本比率分配、按期末资本比率分配和按平均资本比率分配的不同做法;(3)薪资与利息之余额定率法:如果合伙企业的收益主要决定于合伙人的工作能力和贡献及投入资本的数量,就可以采用这种办法,具体运用时,可以先按各合伙人所提供服务量的大小分派一定的薪资后,再按一定的比率分配剩余的净利;还可以先分配各合伙人薪资与资本利息二者之后,再按一定的比率分配所剩余的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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